- 广东08年高教自学考试基本知识问答
- 发布日期时间:2008/9/19 来源:广东自考在线 点击数: 作者:简单爱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问:自学考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考试?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既是一种国家学历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教育形式。作为国家学历考试制度,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用考试的手段对应考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量。考试结果和学历文凭国家予以承认。
作为一种教育形式,它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成。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获国家承认。
问:报名参加自学考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合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问:怎样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答:考生可以到市、县(区)自考办指定地点报名报考,也可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报名报考。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旧生在每次考试前只须办理报考手续。
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预报名:新生自行登录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网站www.stegd.edu.cn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录入个人信息和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可得到一个唯一的预报名号。新生凭预报名号和个人密码进行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新生凭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指定报名点正式报名。报名参加各专业本科段(含独立本科段,下同)的应考者,须向当地自考办出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专科尚未毕业的应考者,也可凭本人的专科自学考试准考证或高等学校学生证报名。
考生正式报名时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得到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码。考生使用该准考证号码报考。
报考:报考方式有:(1)到市、县(区)指定的报考点通过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2)登录到网站www.5184.com报考。报考时使用广东银联账号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3)通过电话96040报考。报考前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和邮政储蓄存折到当地邮储营业点办理开通自学考试电子报名委托付款手续。
考生可登录到网站www.stegd.edu.cn查阅具体的报考方法。
问:我省自学考试的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什么时候?
答: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于每年的4月、10月各组织一次全省性的大规模考试,并于每年的1月、7月各组织一次面向全体考生的全国统考课程加考,以及独立办班专业、公开(开放)学院开考专业、面向农村开考专业的考试。
4月和10月的考试,每年的报名时间分别为1月上中旬、7月中下旬。
1月和7月考试的报名时间由省考办于报名前公布。
外语类专业听说考试和毕业水平考试,每年安排在4月和11月,报名时间分别为1月、7月。
问: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4月的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倒数第二个星期六、星期日两天;10月的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最后的星期六、星期日两天。
1月、7月的具体考试时间由省考办于报名前公布。外语类专业听说考试、英语本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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